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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关于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调档、思政考核及通知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5-23 来源: 兰州大学 浏览量: 5501 收藏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结果

按照有关规定,我校须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检、审查,录检和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方为我校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最终录取结果以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户口迁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不迁户口。

2.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由学院联系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在学期间如有迁移户口需求请咨询保卫处办理。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bwb.lzu.edu.cn/htmlfile/read/article_463.shtml

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迁移证》原件(用铅笔在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院);④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另:入学后,保卫处将统一安排采集新生电子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党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其组织关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至学校,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

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省内外党组织,转移至“兰州大学XXX学院党委”,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不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报到时及时交至学院党委。

四、通信地址变更

(一)调档函打印

我校2023年调档函为电子调档函,考生请于6月15日前完成调档函打印。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有变动,硕士考生请于5月25日后(博士考生预计于6月5日后)登录兰州大学调档政审平台(http://yjszs.lzu.edu.cn/lzudd/)更改调档信息。

(二)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变更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预计为6月下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收件人为考生本人,邮寄方式为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如因个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请于6月15日前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更改信息。

通信地址格式:××××××××路(街道)××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

五、调档函、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一)考生档案一般应包括的材料

1.本(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

2.获硕士学位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决定、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

(二)考生打印调档函后,应速与本人档案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转递档案事宜。往届生档案须于2023年6月20日前邮寄至录取学院;应届生可根据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安排邮寄,原则上不晚于2023年7月15日邮寄至录取学院。所有寄送的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学校拒绝接收未密封的档案和由本人携带的档案。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shuoshiluqu/2023/0523/214992.html)须于2023年6月20日前寄至录取学院,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和档案可分别寄送。

(四)为方便快递入校园,以上材料邮寄方式请选择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六、定向培养协议书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定向单位、兰州大学),不需将档案转至我校录取学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录取学院。

如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样本。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无工作单位),须将档案寄至我校录取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有工作单位),不需将档案寄至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样本。

七、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写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请相关考生,于2023年8月20日前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如实填写证书编号,以便查验。

八、其他重要说明

(一)学校在入学报到前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请考生和家长警惕各类(电信、网络等)诈骗,避免经济损失。

(三)如有问题请与录取学院联系,或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信息发布渠道: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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