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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点“志愿确认” 志愿不予承认

时间: 2013-06-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46 收藏

本月26日开始填报高考志愿

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公布,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26日~7月1日进行。昨天,省考试院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省考试院强调,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

切记点击“志愿确认”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cogd.edu.cn/kszy/)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再到中学(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的左边“下载中心”下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好的《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的标记。

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确定不再修改时,必须点击 “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网上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中学(报名点)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并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另外,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提前在填报截止时间前确认。

密切关注缺额计划

省考试院提醒,本科文、理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合理填报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志愿。

另外,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办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此类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两校均按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