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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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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8-2122447,0578-2293387,0578-2123456

官方网址:http://www.lszjy.com/ http://zsw.lszjy.com/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08 收藏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国家代码:128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白云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357号,绿谷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327号;邮政编码:323000


三、招生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1)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1:1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并录取。

2)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费标准及资助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1.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2.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

3.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

4.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年。

5.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

6.大数据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

7.其他专业6000元/年。

第十七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校企协议确定)等多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具体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当年的《学生手册》及相关政策。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专科(高职)。


七、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2.传  真:0578-2293387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23000

4.E-mail:zsc@lszjy.com

5.院校网址:http://www.lszjy.com

6.招生咨询QQ群:712371885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