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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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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1-83118111

官方网址:http://www.sdcet.cn http://www.sdcet.cn/zsxxw/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9536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阳光高考"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

  第二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5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校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培养生产服务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1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27万册、电子图书12万册,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155个,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学校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9149人.校内专任教师396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269人,高级职称119人,"双师素质"教师18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对象1人,全国学习型先进班组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建立起500余人的校外兼职教师资源库.

  学校坚持服务于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办学定位,贯彻"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体、以机电技术和现代服务技术为两翼"的专业建设思路.设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系、智能制造工程系、商务管理系、财经金融系、数字媒体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39个,其中信息技术类专业占80%,与行业、区域经济发展高度吻合.在全省电子信息类职业教育中,专业门类最全、规模最大、综合实力领先,电子信息类专业集群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鲜明.

  多年来,学院秉承"求真达善致知力行"的校训、"和谐自强 严谨 创新"的校风和"勤学勤练 动脑动手"的学风,深度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坚持内涵发展,突出办学特色,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赢得了良好社会赞誉,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表彰和荣誉,连续14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第九条 学校教育教学彰显特色.

  一、立足 IT领域的专业设置

  学校牵头组建山东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和山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现有央财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财政重点支持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1个、建有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28门、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牵头开发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7个,牵头制定山东省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标准.

  二、"双园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服务于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优化培养方案,建立起以技能培养为本位、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体系,实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教学方式, 创新实施以"双园融合"为主导形式、具有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企"双轨并行"的素质教育体系,营造数字化育人环境.如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实施双园融合的"四环节、四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实施"三段递进、四双融合、多元评价"的人才培养模式,物流管理专业实施"订单驱动六段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

  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思想,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引进ISO9000质量控制体系.每年投入500万元以上,滚动支持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四、"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设置

  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项目化特色课程.基础课程采用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模块教学法等课程开发模式.专业课程结合课程相关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构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以项目课程为主体"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积极尝试行动导向等现代教学方法.

  五、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把实际工作任务与学生职业生涯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进行串接,创新任务教学、课题教学、模块教学、仿真教学等教学方法.强化做中教、做中学、学中做,融教学做于一体.

  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分类打造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建成"大学生工程训练中心""专业群实训中心" "专业特色实训中心".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155个,与联想集团、中兴通讯、浪潮集团等企业共同组建"订单班"和"特色班",校企共同开发教材,企业技术人员担任部分课程教学,校企共同管理学生.与山东宏景集团合作,建立了集手机检测、维修、销售等多种功能的"校中厂",给学生创建了真实生产性的实训环境.组织二年级学生进行"工学交替"试点.

  六、"双轨并行"的素质拓展体制

  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素质为魂,能力为本,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为目标,以"体验、参与、提高"为素质拓展主线,建立了基于校企"双轨并行"的素质拓展教育体制,形成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新体系和新优势.着力建设学生党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实践中心、大学生文化中心、大学生特长生工作室等"六大平台",着力建设德育基地、校企合作的职业素质训练基地、艺术人文素质拓展基地、户外拓展训练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基地等"六大基地".

  七、"多维融入"式的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体系

  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成思、成物、成己"为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融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融入"电院科技园"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融入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工程",融入特色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学生技能竞赛活动,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体系.

  八、多姿多彩的大学文化

  以贴近专业、贴近企业为原则,以弘扬"创新、开放、共享、卓越"的"e文化"为核心理念,大学文化活动品牌化、精品化、多元化、普及化发展,为学生搭建起思想交流、自我展现、个性发展的平台.院系两级学生团学组织蓬勃发展,有学生社团、学生工作室、青年志愿者等组织106个.有校园文化品牌"龙泉讲坛"、"五月的花海"合唱节、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感动电院年度人物评选"、"挑战杯"辩论赛等.

  九、以赛促教的良好氛围

  建立"校、省、国"三级竞赛机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及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加强竞赛管理,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形成"每个专业有竞赛、人人都参加"的局面.2017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光伏电子工程的设计与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2个赛项的一等奖.2016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全省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2项;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组)一等奖3项;获"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电子商务师竞赛)"一等奖1项,获奖教师被授予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在齐鲁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中2次获得特等奖.

  十、基于厚德强能的"多证书"制

  学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多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取证内容有机地融入到课程教学系体中,并成立了专门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学生可取得毕业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生英语等级证书,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学院鼓励学生在取得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后,通过鉴定考核获取第二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呈现"五高"的毕业生就业态势

  就业优势突出,毕业生供不应求.学校始终把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指标,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呈现出就业层次高、对口率高、起薪高、稳定率高、岗位升迁率高的"五高"态势,近几年毕业生正式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参加招生组织和宣传工作,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者,均予回避.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共计39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移动应用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等.具体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六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外语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017〕107号)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要求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二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录取专业时尽量尊重考生填报志愿,专业计划数在遵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考试组织及录取规则执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校企合作订单班8000元/年.

  住宿费执行八人间5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学生奖、助、勤、贷等资助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励志助学工程",实行国家、省政府、学校、企业四级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缓加新生绿色通道的"6+1资助平台".近几年全校每年学生资助总金额均在1000余万元以上,受助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0%以上,践行了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的庄严承诺,连续两次获得"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十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学费代偿等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十一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并报到的山东省夏季高考普通文、理科500分以上的考生,学校将给予前10名一次性5000元/人的奖励.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校没有任何形式的招生代理行为,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私人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招生宣传资料.对以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电话:0531-83118172

  传 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学校网址:http://www.sdcet.cn

  E–mail:dzxyzs@163.com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