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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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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1-88018551

官方网址:http://www.zucc.edu.cn/ http://zs.zucc.edu.cn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30 收藏

  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学校代码:13021

  校 址: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邮编:31001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学院概况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位于杭州市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

  二、招生批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省各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招生专业按照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三、录取规则

  (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经济管理类”、 “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100分)以上,“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60分)以上,其余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应用统计与计算科学类 (按大类招生,一年后分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两个专业) ”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其余理工科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

  (四)护理学专业不招无志愿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五)“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低于学院首轮投档线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

  (八)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到第二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录取,其余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

  (九)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十)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四、其他

  (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即艺术设计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建筑学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临床医学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一般普通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学费23000—26000元/生·年(不同项目,收费略有不同)。每学年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二)学院设立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道德风尚优秀奖学金、优秀团队奖以及奖金额为10000元的“新生精英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三)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城市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四)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或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zucc.edu.cn)公布。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018551 电子邮件:zs@zucc.edu.cn

  网址:http://www.zu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