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70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高职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646.86万元,图书20.5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铁道机车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但考生应该充分考虑到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520204 |
铁道机车车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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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3 |
铁道车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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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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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7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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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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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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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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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6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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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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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0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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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2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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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3 |
数控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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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04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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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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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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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5 |
铁道通信信号 |
3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院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0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20%(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耳聋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清的方法进行录取。
6、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058399 62454711 62454710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