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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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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2-58553367,022-58553368

官方网址:http://www.tqzyxy.com http://www.tqzyxy.com/matriculation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时间: 2018-06-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44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8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贯彻公平竞争、科学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根据《2018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二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60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 36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2017 年成立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 43 万平方米,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滨海盛世汽车园,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与汽车行业、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力争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融合,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一体,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使学生一入学,就启动职业生涯规划,定向培养,实现学院建设工场化、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人才培养定制化,确保具备岗位胜任力,毕业即上岗。学院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是一所培养高水平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老中青相结合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院遵循“以生为本”打造特色校园文化,高起点的安排学生生活起居,让学生拥有一个温暖、阳光、精彩的校园成长环境。

我院学生在毕业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录取后学习毕业,发放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8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8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 www.tqzyxy.com 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9500 元/生.年,住宿费:1500 元/生年,均为 4 人/间,每个房间空调,独立卫生间,公寓式管理。详见《2018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报考条件 依据《2018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 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1、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B、C 等第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支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六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8 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等多种贫困生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8 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tqzyxy.com

电话:022-5855336758553369

邮箱:tqzbwy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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