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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经费)

时间: 2020-07-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917 收藏

66.各省(区、市)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67.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及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高校组织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等工作的情况确定。


68.对参与命题、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