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2-08 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4713 收藏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闽考院普〔2014〕3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 招生录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中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报名参加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类考试,并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具体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2月20日前,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1)(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审核程序及工作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初审时,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根据有关文件对考生所申报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进行核对确认。初审后在《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填写《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月22日前送交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辖区内所有申报考生进行汇总并根据有关文件进行复核,于2月24日前登陆考务管理平台完成高职招考政策加分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所有“政策加分”考生相关材料须留存1年。 3.省教育考试院于2月25日前打印《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信息表》,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盖章。经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得享受相关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4.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辖区内有关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照顾考生的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务必将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及申报时间、方式告知全体考生,防止漏报、错报。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附件:1.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2.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2月8日  
附件1 点击下载: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附件2 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招生“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中职学校名称:填表人:年月日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照顾对象 分类代码 属何种 照顾对象 照顾分 证书号码及发证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本表由有关中职学校分类别按考生号顺序进行填写。 2.照顾对象分类代码分别表示为:(0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02.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03.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4年2月8日发

★微信搜索小程序:德道升学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