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关于当前研考咨询和网上报名普遍问题的提示说明
汇总近期“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咨询的和网上报名的问题,对于报考我校考生普遍关心和疑惑的,在此给予统一提示说明。如有不明之处,可关注公众号联系咨询。
(一)关于“学籍学历校验”
网报系统依据学信网对考生报考数据进行学籍学历校验。各种情况都可能导致校验问题,比如姓名变更、身份证号变更、学校更名、专业无对应选项、学籍学历信息误填、国外学历等等。
系统所给出的校验问题是自动比对后的辅助性提示,供考生、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参考,考生需要对照问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比如姓名变更可以是户口页;国外学历可以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报考点网上确认阶段通过网报系统提交,招生单位准考资格审核阶段按所报考学院要求提交(比如发邮件)。
(二)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享受。拟享受的务必填报“定向”,不申请享受的根据个人情况可报“非定向”或“定向”。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不按要求填报的,均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定向”对于考生毕业时的工作去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他方面须咨询就业主管部门。应届考生在所填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自主就业;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
3)网报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届考生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在省市县。如果选的是某自治区,则市县可选“其他”,定向单位仅填写该自治区名称,不(必)写具体单位名称,不(能)写某教育厅或某高校等,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4)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要求工作单位和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无工作的已毕业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工作单位性质、行业范围等不限。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没有单列名额,复试时也没有加分。在国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校根据招生专业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情况,当达到国家B类线以上的考生数不足时,对于剩余名额,在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规定的差额比例和考生成绩再依次选拔进入复试。
6)填报前应充分了解后再填报,后期按考生所填情况复试录取,不修改互转。
(三)关于“非全日制”
要求考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不能填某个区域)。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初试后发布声明;定向证明材料无格式要求,内容应明确体现定向单位。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