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23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关于组织我校2023届毕业生
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可申请:
(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2.特困人员中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在校期间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自治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2个月补贴。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学院初核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二)学院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zItNxNBRDvULzKjVEPWEIQ。
(三)2022年9月30日前学院(网址:218.206.180.132,选单位登录)完成初核。学院账号详见附件,密码请联系本学院2021届、2022届负责老师。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完成网上初审工作后,将“西藏大学XX学院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及学生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学院的汇总花名册和学生个人材料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学院盖章、分管副书记签字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2.学生个人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补贴对象相应需提供的材料:
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同时提供与享受低保户主关系证明);
②个人或家庭残疾证明(家庭成员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关系证明);
③建档立卡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出具时间为2022年);
④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且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2023届毕业生,按照时间节点加紧部署推进,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审核真实准确。
2.毕业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上报自治区人社厅纳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3.毕业生上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申请表、相关证明、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学院审核通过名单要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学校和人社厅复核通过名单将及时反馈给学院,并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不支持跨行转账,毕业生申报的银行卡必须为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毕业生填写信息时最好填写学校发的银行卡,开户行需要填写到支行。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的开户行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冲吉路支行。一旦申报成功,在补贴打卡到帐前不得注销该银行卡。
2.所交材料主体若不是毕业生本人,须提交体现与毕业生本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3.助学贷款须提供有银行签章和本人签字页的复印件。
联系人:阿旺吉宗
联系电话:0891-6405898 18143292987
附件:1.学院账号
2.西藏大学XX学院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学院账号
学院 |
账号 |
备注 |
文学院 |
54000000101 |
|
理学院 |
54000000102 |
|
工学院 |
54000000103 |
|
医学院 |
54000000104 |
|
艺术学院 |
54000000105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4000000106 |
|
旅游与外语学院 |
54000000107 |
|
政法学院 |
54000000108 |
|
教育学院 |
54000000109 |
|
财经学院 |
54000000110 |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400000011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40000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