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2023—2025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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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2025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鲁财税〔2023〕34号),山东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2025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是学校基金会继2022年10月首次参评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后再次获得的又一重要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标志着我校基金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引入社会捐赠的优惠政策体系。
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对企业和社会个人进行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通过支持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扶持慈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纳税人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通过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