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5-08
来源: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浏览量: 5196
收藏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报名条件 | 1.就读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2.参加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2020年秋季入学的在籍在校、且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的一年级优秀本科学生;3. 学习成绩优良,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 注:(1)凡报考插班生的考生仅能填报一所院校中的一个专业。 |
||
八、招生计划 | 详见《上海大学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 ||
九、考试日期 | 2021年5月29日 | ||
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一、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十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海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专业限制详见《上海大学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 ||
十三、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 (一)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1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办理报名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须为JPG格式):(1)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扫描或拍照件;(2)“报名平台”上下载的报名表的扫描或拍照件(须本人签字);(3)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原件的扫描或拍照件(成绩汇总表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4)学籍所在院校出具的《2020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扫描或拍照件(须加盖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公章)。2.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25日3.资格审核查询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27日9:00-5月28日18:00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1.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大学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2.考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特别声明:学校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以及复习资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三)录取原则1.学校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情况,划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2.各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同分,各专业依次比较下列科目成绩,档案学:英语(笔试);法学:法律基础;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等数学A;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大学物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若再同分,则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总分按750分折算)。 (四)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1.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在“报名平台” 公布。预录取名单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请于7月中旬登录“报名平台” 自行下载预录取通知书;2.被预录取的插班生新生务必于开学报到时,提供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的学生,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有不及格者,学校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 ||
十四、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五、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按规定申请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视野拓展为一体的发展性资助。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学籍管理(1)学校将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2)插班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二)防疫须知1. 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上海大学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学校将提前公布考前提醒,请报名考生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 ||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 ||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十八、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插班生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上海大学2021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 | 专业 | 计划 | 考试科目 | 专业限制 |
图书情报档案系 | 档案学 | 8 | 科目一: 英语(笔试) 科目二: 高等数学A |
无 |
法学院 | 法学 | 8 | 科目一: 英语(笔试) 科目二:法律基础 |
|
微电子学院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0 | 科目一:大学物理 (含力学、热学、电磁学) 科目二:高等数学A |
不招色盲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冶金工程 | 7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 |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4 | 科目一:无机化学 科目二:高等数学A |
不招色盲、色弱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
生命科学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