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和政府有关工作的感受和意愿,为今后改进教育工作、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参考。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我校师生员工参加有关调查工作。
一、调查问卷填报时间
11月24日-12月31日
二、参与调查方式
通过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平台参与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
填报人所填写的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 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
3. 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系统,根据各自身份(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填报人进入问卷系统后,需要选择“学生问卷”“教师问卷”“社会人士问卷”,独立作答后提交。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