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艺体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
4、单科要求:无文化单科成绩限制分数;
5、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0cm;报考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6、录取方式: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进档考生中,其录取办法为: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2)美术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四、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贫困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我校“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
五、其他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或者有作弊行为者,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