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自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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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校创建于1955年,隶属原航空工业部,学校历经数次发展,于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莲湖、阎良两个校区,教职工1000余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具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设有民航学院、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等35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开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9门,获得国家级,省级等14项教学成果奖。同时,拥有航空综合实验实习基地、飞机结构实验室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7个。学校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建校60多年来,学校秉承“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中国商飞、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等数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我国航空产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飞行技术专业办学情况
“十四五”期间,学校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缘航空而生,依航空而立,随航空而动”,着力发展航空事业,成立民航学院,开设飞行技术专业,目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开展招飞工作的本科院校。学校拥有深厚的航空背景、鲜明的航空特色、厚重的航空文化、浓郁的航空氛围等资源优势;具备从机制体制、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合作培养、生活后勤、飞行训练等方面综合发展的的保障体系;拥有航空文化馆、航空实验实习等产学研实训基地,为培养卓越民航飞行员奠定深厚基础。
学校重视合作交流、走访调研,在专业培养方面,做到系统全面、稳步推进,一是强化军事训练。学校新生入学后严格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全方位进行专业训练、体能训练,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二是狠抓专业教学。聘请专业优秀教师,配备专业保障团队,夯实学生专业知识积累。三是制定系列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学校飞行学员的培养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合作航空公司的认可和好评,突出专业发展特色,为我国民航事业发展尽己之力、添砖加瓦。
三、招生计划及送培单位
(一)招生计划:自费计划:1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3年招生信息为准。
(二)招生省份: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
(三)委培单位: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四)计划分配:陕西省2名,河南省6名,河北省2名。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工类,男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至20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但暂不招录初检有以下类型人员:
(1)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
(2)腋臭;
(3)心电图显示心肌ST缺血改变;
(4)脑电图异常。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品质选拔测试,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四)政治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的相关要求。
五、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背景调查→高考→录取→入校复查
(一)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飞条件的考生须先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选择“西安航空学院”。
(二)初检面试:报名成功后,考生按要求携带《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身份证、1张一寸照及验光单,参加西安航空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通知)。
(三)上站体检:初检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在指定民航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我校招飞志愿,申请西安航空学院背景调查后,我校将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开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高考: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河北省考生选考科目(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
(六)录取: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对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英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控制线按招生省份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90分。
(七)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学习。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航线运输机驾驶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和飞行驾驶训练两阶段,在学校和141飞行学校共同实施。学生须在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七、停飞安置
学生在校期间,如因成绩、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将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进行转专业学习。
八、相关费用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九、就业
学生在入校后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签订自费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十、监督管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莲湖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阎良校区)
咨询电话:029-88643102
招飞QQ群: 陕西省424375699
河南省480217753
河北省425060964
监督电话:029-84258200
十二、附则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民航局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二)本简章由西安航空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