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 年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1 号)要求,我省2023 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民族汉考”)将于11 月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地点和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考试对象:我校全日制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学生自愿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送考生到考点参考。
(二)开考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2023 年11 月4 日至5 日。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三级口试 | 11月4日上午9:30-11:45下午13:30-18:05 |
三级笔试 | 11月5日9:30-11:30 |
四级口试 | 11月4日上午9:30-11:45下午13:30-18:05 |
四级笔试 | 11月5日9:30-11:45 |
二、考试要求
1.报名要求。根据我校少数民族学生需求,填写并报送《安庆师范大学MHK 集体报名导入模板》(附件1)和考生照片(要求见附件2),于2023年9月2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给考试中心殷老师邮箱915839861@qq.com。逾期不报送视为放弃报名。
2.其他注意事项。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考试要求、流程和纪律,加强对考生的教学辅导和心理辅导,加强流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舞弊现象,确保考试平稳顺利。民族汉考的报名和考试免费,请考生勿听信其他个人或组织的收费要求。
三、联系方式
考试中心电话:0556-5300067。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MHK 集体报名导入模板》
2. MHK 照片要求
安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