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我校表演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的相应省份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招生计划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14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浙江 |
选考科目不限 |
4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山东 |
选考科目不限 |
4 |
河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湖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湖南 |
艺术(文) |
3 |
艺术(理) |
1 |
合计 |
4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2020年2月16日12:00前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缴费必须在网上完成,完成缴费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测试现场发放缴费收据。
2、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18日-2月21日12:00,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测试校考准考证》,按要求到校参加测试。
3、完成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测试的,已缴纳的费用恕不退回。
4、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四、测试要求
凡报考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考试。
1、测试时间:2020年2月21日14:00-2月23日,测试起止时间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最终确定,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3、测试内容:
(1)表演(占总分30%):自选小品表演,考察考生观察、模仿事物的基本能力和表现力;
(2)台词(占总分30%):自选台词片段,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对作品的理解力;
(3)形体或声乐(占总分40%),任选其中一项:形体为自备舞蹈一个和舞蹈基本功测试、声乐为自选歌曲一首和指定旋律模唱一条,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力、声音、乐感等方面的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试方式后期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分文理科招生的省份,我校可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数量及质量,对相应省份招生计划在文理科间进行调整。
2、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该省艺术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政策咨询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部门。
3、如考生所在省份设有表演专业相关的省统考,则考生必须获得对应省统考合格资格,否则考生取得的我校校考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招生省份对应省统考类别详见附件。
4、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 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img.ddsx.com.cn/uploads/hctcj/20231124/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招生对应省统考类别
省份 |
对应省统考类别 |
省份 |
对应省统考类别 |
江苏 |
无省级统考 |
山东 |
无省级统考 |
山西 |
表演 |
河南 |
表演类 |
浙江 |
影视表演类 |
湖北 |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
安徽 |
模块五 |
湖南 |
表演类(戏剧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