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专业为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二、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均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4版)》(见附件)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2024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4.2024年高考报名凭证。
其中,2024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以“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命名,发送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zsb@suda.edu.cn),邮件主题为“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姓名+高考报名凭证”。其余三项材料请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五、办理要求
1.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应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及相关运动成绩,相关信息可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3.报名时考生通过保送系统选择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4.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学校组织相关综合考核,考核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
6.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资格审核录取程序等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1712室,邮编:215021
八、其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