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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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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10-80843808,010-80843809,010-80844355

官方网址:http://www.yit.edu.cn http://www.yit.edu.cn/zhaosheng/

燕京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39 收藏


一、   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Yanch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中国优秀独立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校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燕京理工学院,2015年成为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6年入选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区域——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一河之隔毗邻首都行政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备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体育场、数字化图书馆和校园网络。设有9个二级学院,工、管、艺、文、经、理、法、医、教育9个学科门类,59个本科专业以及29个专科专业。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累计为国家输送优秀毕业生4万余人。2019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   学校代码:13895

五、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七、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燕京理工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燕京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招生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根据招生省市政策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9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我校在生源省市未组织校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是:对于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使用其它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时,按文化课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6.2019年我校河北省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7.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如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   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 170厘米及以上,女 160厘米及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招男女模特】身高要求为:男 178厘米及以上,女 168 厘米及以上。

十、   预留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十一、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2500元/年、3500元/年。

十二、      入学复查内容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      奖学、助学办法

1.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奖学金。

2. 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十四、      附则 

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0843808 80843809  80844355  80844356

传 真:010-80844357 

E-mailzhaosheng13895@yit.edu.cn

网 址:http://www.yit.edu.cn 

官方微信平台:YIT_GFPT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5201

 

 燕京理工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