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后待遇
时间: 2017-01-09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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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招生由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经省级招生部门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教学【2007】3号文件为学生进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待遇均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