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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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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20-12-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73 收藏
一、学校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二、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1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1年我校面向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拟招收本科生10人。
专业(类) 专业类别 学费(元/年) 科类 学制
汉语言文学 师范 3850 文史 四年
历史学 师范 3850 文史 四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普通 3850 文史 四年
心理学 师范 3850 理工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普通 5060 理工 四年
物理学类 普通 3850 理工 四年
化学 师范 3850 理工 四年
生物科学类 普通 3850 理工 四年
地理科学类 普通 3850 理工 四年
经济学类 普通 3850 文理兼招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普通 6600 文理兼招 四年
注:如遇专业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以国家教育部、香港教育局、联招办等规定通知为准,具体请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五、录取原则 1.最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文史类、文理兼招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理工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对于达到录取最低标准的考生,我校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参考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其他 1.我校于7月份为录取新生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身体检查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4.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学费及住宿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网址:https://img.ddsx.com.cn/uploads/hctcj/20231124/zsb.nenu.edu.cn 邮箱: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