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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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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7-63270276,0377-63239580

官方网址:http://www.hnpi.cn http://www.hnpi.cn/zsxx/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1-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576 收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号(孔明路校区);河南省南阳市工农路291号(光武路校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秋实路66号,距离方城高铁站300米(方城校区)。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学校成立于1973年,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第五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现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管理,是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唯一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招生工作的校内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对口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认可河南省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按照考生实际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实际考试成绩的语文·英语(合卷)、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河南省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调剂到同类别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性别比例,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主安排外语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收费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标准。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4200元/年.生(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48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孔明路校区(6人间)800元/年·生,光武路校区(8人间)400元/年·生,方城校区(6人间)8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学校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大赛中获奖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大赛等级和成绩来定。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150-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经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要求于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pi.edu.cn

电子邮箱:hnpizs@163.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工院招办

咨询电话:0377-63210238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旅游管理 540101 对口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工程测量技术 42030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应用化工技术 47020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对口 全日制 3 - 艺术类 60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对口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