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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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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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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85 收藏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现制定《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校  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位门类

招生计划

修业年限

报名材料邮箱地址

咨询电话

联系人



1

会计学

管理学

30

二年

jlgsxykjxy@163.com

18088668299

聂老师


2

金融学

经济学

30

二年

767806784@qq.com

19997198618

胡老师


3

电子商务

经济学

30

二年

892175051@qq.com

18946568807

田老师


4

烹饪与营养教育

工学

20

二年

pengrenxuehai@163.com

15143153376

薛老师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30

二年

185111797@qq.com

15543000175

刘老师


6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30

二年

lsxybgs@qq.com

19997196789

苏老师


7

粮食工程

工学

30

二年

lsxybgs@qq.com

19997196789

苏老师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办法

 第六条 基本原则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专业志愿设置。本次招考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报名表中若未勾选调剂志愿,则视为考生放弃调剂资格。

 3.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资格的 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优先支持国家52个贫困县及家庭困难考生报考,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且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信息严格一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预计毕业和预计取  得学位证明。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第八条 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应在 2023616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所列邮箱),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工商学院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和预计取得学位证明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 50M 以内,形成一个PDF文件,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第九条 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3617日至19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3620日到吉林工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第十条 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

 1.考试形式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

 2.考试内容

 ①大学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听说能力。

 ②专业知识能力。满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包含对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实习实践、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的考查。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621日。

 4.考试程序

 ①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面试顺序,620日在吉林工商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给考生。

 ②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回答。

 ③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④考官评分结束后,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记分员将评分表汇总、复核,填写《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⑥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一条 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为准,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面试分数相同按照考生面试专业分排序。如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时按照面试 外语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52个贫困县及家庭困难考生。我校将62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安排发放《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并电话告知自 己所在教学学院。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工商学院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注:凡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情况,取消入学资格。

 其中,《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需交到相关教学学院留存。

  第六章 学生管理与毕业

 第十三条 学生管理与毕业

 1.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专业调整政策。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相关制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  82306253  82306258(传真)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