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
时间: 2024-03-0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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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22〕15号)和《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晋教〔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转换规则
某一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考生成绩,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100分。具体转换步骤如下: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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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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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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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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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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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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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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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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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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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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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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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6
|
85
-
71
|
70
-
56
|
55
-
41
|
40
-
30
|
第一步,将该科目考生卷面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按照15%、35%、35%、13%和2%的比例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等级。缺考、零分考生人数不计入转换基数,违纪或作弊考生计入转换基数,但转换后的成绩按零分计。
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转换后的成绩一分一档,考生排序不变。
其中:
Y1
、Y2分别表示某个等级所对应卷面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1
、T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等级转换分数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
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卷面原始分;
X
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
三、转换示例
假设一个同学思想政治原始成绩为75分,在所有选政治的考生中排在前20%,具体成绩分布如图。
第一步,将该科目所有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等级比例该考生被划定为B等级,该科目B等级原始分区间为61
-
82
(仅是示例,实际各科目各等级原始分区间不固定),即Y1、Y2分别为61和82;
第二步,根据分数转换参数设置,将B等级内该考生的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转换到71
-
85
区间,即T1、T2分别为71和85,依据转换公式,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等级转换分为:
解得,X≈80(四舍五入取整),即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等级转换分为80分。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参加2025年首次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