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时间: 2022-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82
收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精神和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6月4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情况。2.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于5月31日前,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具体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3.我校拟定于6月12日进行面试考核,初审通过且已完成面试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2日上午至我校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https://zsb.njfu.edu.cn)。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给江苏省教育考试院。5.联系方式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428753(纪检监察机构)电子邮箱:zsb@njfu.edu.cn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