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 与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
与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必修课程考试(查)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直接升本。
(五)凡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三、选拔方式及比例
(一) 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必修课程考试(查)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选拔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25%。
(二)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排名靠后的学生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三)“专升本”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2021年4月16日前。教务处根据选拔条件,以专业为单位下载前五个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排名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发给学生核对。各二级学院收集可以不占指标升本的学生的证书进行审核,并做好登记,将情况报教务处。
(二)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制定《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与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其中,选拔与推优办法相关内容由教务处制定,录取工作相关内容由学生工作部(处)制定。校教务处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工作细则,发布录取专业和收费标准等招录信息。
(三)2021年4月18日前。教务处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总数、分专业毕业生数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汇总并录入专升本系统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2021年4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填报《本科高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专业和计划表》(附件6)报教育厅高教处。
(五)2021年4月25日前。我校与合作高职高院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将协议扫描录入专升本系统备查。
(六)2021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与合作院校签署的对口招录协议,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读的毕业生登录专升本系统完成报名手续。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表》(附件1)《2021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附件7)等纸质材料报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需认真核对专升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等重要信息,并对学生操行情况、获奖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及审核,“专升本选拔志愿表”需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排放,所附的证明材料其复印件务必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和日期,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七)2021年5月6日前。教务处对所有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名单通过校园网(http://www.gxjcxy.com)和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2021年5月14日前。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送本科院校。
(九)2021年5月14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收集合作院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份;(相关数据按《普通专升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要求录入专升本系统);《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录入系统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3)(录入系统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录入系统上报)等材料。
(十)2021年6月1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其推荐学生的专升本推荐表“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高校拟录取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5)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十一)2021年6月30日前。合作院校负责将本校“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报送我校(教务处收)。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二级学院收)。
五、教学与学籍学历管理
经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学生,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学习的情况,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学生学习期满且符合《广西警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并在毕业证书中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
学生符合《广西警察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严格入学资格复核
我校要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学历资格复核,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对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信息对比系统,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和人像信息。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我校将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
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
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高校拟录取升入本科学习
学生汇总表
6.本科高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专业和计划表
7.2021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
8.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专升本专业计划一览表
广西警察学院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
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
学生推荐表
推荐院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类 别 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推荐表”封面“类别”是指学生的类别,应填写“普通专科”或“高职”。
2.一律用钢笔填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一可由学生本人填写,“拟升入院校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高校的专业。“本人简历”一栏从初中起按时间顺序填写。学生须对本人填报的项目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上报后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
4.表二至表四由学校有关部门、教师(干部)填写,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上公章;表三“课程成绩表”由教务处盖上公章。请有关高校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将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按顺序附于推荐表之后(一并装订)。
6.审核人必须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表一
学 号 | 姓名 | 性别 | 贴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年级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原高职高专专业 | ||||||||||
爱好与特长 | 现任学校何职务 | |||||||||
拟升本科高校 | ||||||||||
拟升本科专业 | ||||||||||
个
人
简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
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
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何时受过何种处分 | ||||||||||
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何时评为何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 | ||||||||||
表二 教务处盖章: | ||||||
课程名称 | 成绩 | 课程名称 | 成绩 | |||
考试 | 考查 | 考试 | 考查 | |||
注:1.按学期先后顺序逐个学期填写。 |
2.此表为样表,各校也可从本校学籍库中导出自行打印。
3. 此表数据不录入系统。
表三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该生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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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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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 | 分 | 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次 | 第 名 | ||||
累计补考门数 | 同年级同专业人数 | 人 | |||||
操行评定 | ①优秀②良好③及格 | ||||||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水平 | ①应用能力考试②三级③四级④无 | ||||||
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水平 | ①一级②二级③三级④无 | ||||||
奖励情况 | 1.自治区级(①三好学生②优秀学生干部③优秀团干④优秀团员⑤优秀毕业生) 2.校级(①三好学生②优秀学生干部③优秀团干④优秀团员) 3.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 ||||||
说明:1.平均成绩指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的成绩。 2.英语等级考试水平栏、计算机等级考试水平栏选择相应的(①②③④)后上打“√”。奖励栏同样是选择相应的(①②③④⑤)后上打“√”。 3.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情况、必须附上复印件。 | |||||||
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
系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学 校教务 处意见 |
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学 校意见 |
校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录取学校教务 处意见 |
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录取学 校意见 |
校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
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推荐学校: 填报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平均成绩 | 排名 | 是否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是否退役大学生士兵 | 本人是否愿 意升本科 |
注:平均成绩是指五个学期各考试(查)科目总成绩的平均数。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院系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高职高专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在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 | 高职高专同专业年级总人数 | 推荐升入本科学校名称 | 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高考 考生号 | 是否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是否退役大学生士兵 |
推荐学校名称: 全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总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推荐学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 | 学校升本比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同年级同专业高职高专毕业生人数 | 按比例 可升本人数 | 实际申报升本人数 | 实际升本比例 | 同年级同专业录取学生最后一位排名 |
备注:“同年级同专业录取学生最后一位排名”指平均成绩排名在60%以内的学生。
附件5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高校拟录取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录取学校名称: 录取毕业生总人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本科高校名称 | 本科二级学院 | 本科专业名称 | 本科专业代码 | 高职高专学号 | 姓名 | 性别 | 高职高专 专业名称 | 高职高专专业代码 | 在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 | 高职高专同专业年级总人数 | 高考 考生号 | 是否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是否退役大学生士兵 |
附件6
本科院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
专业和计划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本科 学校 | 本科专业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 | 高职高专学校 | 高职高专专业代码 | 高职高专专业名称 | 合作高职高专专业招生计划 | 已签协议(是/否) |
例:※※大学 | 081201 | 测绘工程 | ※※职业技术学院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20 | 否 |
※※大学 | 081201 | 测绘工程 | ※※职业 学院 | 5203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30 | 是 |
※※大学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大学 | 520303 | 测绘工程技术 | 50 | 否 |
注:本科院校招收本校高职生源的,在“高职高专学校”栏填写本校校名;本表不含联合培养的专业和计划。
附件7
2021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 | |||||||
学校: |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
院(系) | 班级 | ||||||
专业 | 成绩专业排名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放弃升本情况说明 | (包括是否了解专升本的有关规定、政策等情况和本人自愿放弃的原因,注明本人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 | ||||||
学生本人签名(盖手印): | |||||||
说明:此表由在推荐名额范围内自愿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填写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手写有效),签名必须由本人用正楷字体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手印确认)。一份报送本科院校备案,另一份由学生所在学校保存,同时正面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 |||||||
附件8
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专升本专业计划一览表
招生类型 | 院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 计划数 |
专升本 | 11547 | 080904K | 信息安全 | 两年 | 50 |
专升本 | 11547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两年 | 50 |
专升本 | 11547 | 030101K | 法学 | 两年 | 198 |
专升本 | 11547 | 030102T | 知识产权 | 两年 | 135 |
专升本 | 11547 | 030302 | 社会工作 | 两年 | 168 |
专升本 | 11547 | 120402 | 行政管理 | 两年 | 100 |
专升本 | 11547 | 030103T | 监狱学 | 两年 | 99 |
专升本 | 11547 | 0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两年 | 100 |
合计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