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联合测试
我校与区内同类高职高专院校共29所学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招生章程
我校招生章程详阅《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4月9日18:00止。
(二)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登录“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jsxy.cn),从我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4月24日14:0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六、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我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联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下午15:00—16:30。
(二)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考场安排以联盟院校负责制具体落实,工作安排另附。
(三)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四)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招生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文化素质,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考场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2. 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3. 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 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学校或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就诊。
七、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及标准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8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 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1年4月19日--4月29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1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八、填报志愿
(一)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对口招生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二)2019年已备案我校对口中职2+3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填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138);
2.第一专业志愿须按2019年中职学校对口中职2+3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18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2日。
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录取规则: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我校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其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 对口2+3招生计划仅限于录取2019年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自治区教育厅盖章备案《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对口中职“2+3”考生,录取的专业仅限于其中职学校2+3备案时相对应的高职专业,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
5.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重要提示
(一)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3138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招生电话:0771-3834473、0771-3836067
投诉电话:0771-3389866
十二、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十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四、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