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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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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8-2122447,0578-2293387,0578-2123456

官方网址:http://www.lszjy.com/ http://zsw.lszjy.com/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5-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779 收藏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国家代码:128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校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邮政编码:323000

三、招生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1)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1:1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并录取(2)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1.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2. 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

3.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

4.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年。

5.会计、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

6.工程测量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

7.其他专业6000元/年。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专科(高职)。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2.传  真:0578-2293387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23000

4.E-mailzsc@lszjy.com

5.院校网址:http://www.lszjy.com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