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高招改革八大新政策
时间: 2012-05-17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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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工作总体思路是在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更加有利于考生、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为目标,以确保“公平、公正、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试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的办法
今年,我省在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等职业学校试点工作和“高职单招”改革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解决他们就地升学问题,受到广大外省务工人员的欢迎。在此基础上,允许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单招”,吸引更多的随迁子女就读我省高职院校。关于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目前,按省招委会的部署,我院正积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二、试行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职院校工作
开展这项改革,目的是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建立中高职贯通的立交桥,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比例;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三、进一步扩大示范性高职开展单独招生的试点范围
我省2009年开始进行这项改革试点,首批试点的是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今年试点学校扩大到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共13所。招生计划也由当初的250名扩大为3740 名。
四、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模式
为提高考生的专业满足率,今年文史类和理工类的高职(专科)批次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的模式,设40个专业志愿栏目供考生选择。同时,为吸引和鼓励考生报考我省急需的高职(专科)专业,省招委会决定对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报考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在投档录取时予以政策性倾斜。
五、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时扩大政策性降分幅度
为让更多考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也为解决高职院校生源不足的问题,在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时,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他院校生源不足时,由学校申请,允许最多降80分录取。
六、调整录取批次的安排
从今年开始,将集美大学调整到本科一批招生,即集美大学除航海类专业按本科二批控制线录取外,其它专业均按照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控制线录取。同时,取消文史、理工类的专科提前批,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都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实行单列志愿栏目,实行单独提前投档与录取。
七、对部分录取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停止高职(专科)“注册入学”试点;取消“一档多投”投档与录取模式中的考生确认环节,考生的正式录取结果由录取系统依照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自动匹配确定;高职(专科)批只实行一次征求志愿,并在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即予降分投档等。
八、调整2013年高考报名和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时间
为方便考生温书迎考,2013年高考报名开始时间提前到2012年10月上旬,体育专业省级统考时间提前到2012年11月,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提前到2012年12月。
今年本科层次的录取批次安排保持不变,其他录取照顾政策与2011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