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本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公办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一、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学习地点:所有学生均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校本部学习。
二、招生计划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920人。其中本科200人(蒙古语授课生120人、汉语授课生80人)、专科1720(蒙古语授课生1380人;汉语授课生340人);区外招生100人。(详见附表)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 录取办法按照《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
2.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本、专科考生,必须参加我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学校不承认其它学校术科成绩),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1. 本科各专业收费标准:蒙语授课文科类学费2800元/年;汉授文科类学费3500元/年;蒙语授课艺术类学费4800元/年;汉语授课艺术类学费6000元/年;蒙语授课体育类学费4000元/年;汉语授课体育类学费4500元/年。
2. 专科各专业收费标准:蒙语授课文理科专业学费2500元/年;汉语授课文理科专业学费3000元/年;蒙语授课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汉语授课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
五、毕业文凭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按规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注册、印制、国家承认的印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字样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专业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0471-2213524(兼传真) 2213525(兼传真)
E-mail地址:haiquan768@sohu.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