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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2016年关于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 2016-04-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612 收藏


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文件


西华大学2016关于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民族预科直升录取政策和纪律,公平、公正、合理地选拔民族预科直升学生,加强对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切实做好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担任民族预科直升录取领导工作。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文件以及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 招生计划划分原则

因涉及西昌学院、阿坝师范学院两所学校民族预科学生直升我校,为了公平划分专业计划以供考生选择,我校将根据公布的民族预科直升计划,直升专业,并参考各预科学校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各专业计划到各预科学校。

  1. 考生成绩认定原则

成绩由高考成绩和预科学习成绩组成,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学校预科直升考试成绩*50%。综合成绩将作为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的依据。

  1. 考生志愿填报要求

每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填报3-5个顺序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

  1. 录取过程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录取,直至各专业计划录取满额为止,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将进行志愿调剂。

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如果对录取结果由疑问或异议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重大问题报告学校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二零一六年五月


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16 5 月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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