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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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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有何规定?

时间: 2009-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356 收藏

  答: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在同志愿同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原则上同第一志愿。第一专业额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或其他专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