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其前身是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国际商学院(非内设二级学院),2004年合并组建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文理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三)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成都文理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本科高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成都文理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院校名称 | 计划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号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30302 | 会计 | T0 | 专科 | 3 | 80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T1 | 专科 | 3 | 80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70102 | 学前教育 | T2 | 专科 | 3 | 50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40105 | 酒店管理 | T3 | 专科 | 3 | 45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540703 | 物业管理 | T4 | 专科 | 3 | 45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40101 | 旅游管理 | T5 | 专科 | 3 | 45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T6 | 专科 | 3 | 80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T7 | 专科 | 3 | 80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70301 | 文秘 | T8 | 专科 | 3 | 55 |
成都文理学院 | T | 620201 | 护理 | T9 | 专科 | 3 | 40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670102 | 学前教育 | X0 | 专科 | 3 | 40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670301 | 文秘 | X1 | 专科 | 3 | 55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620201 | 护理 | X2 | 专科 | 3 | 60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640105 | 酒店管理 | X3 | 专科 | 3 | 15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540703 | 物业管理 | X4 | 专科 | 3 | 15 |
成都文理学院 | X | 640101 | 旅游管理 | X5 | 专科 | 3 | 15 |
招收类别:
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计划代码“T”);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计划代码“X”)。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新生就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七、报名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八、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24日。
考试地点:成都文理学院(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14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210分,总分350分。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5日起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十、录取规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所报专业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具有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十一、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弹性学制,3-6年。
(二)教学总课时:1680课时。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教材费、水电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普通全日制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五、相关政策
(一)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二)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完成专科阶段学业的应届退役军人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录取计划单列;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实行免试就读。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毕业生专升本,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请见成都文理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细则。
十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处。
(二)院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三)咨询电话:028-61565068、61562802、61560100、61560112、61560113、61560115。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1563880。
(五)院校网址:www.cdcas.edu.cn。
成都文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