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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时间: 2023-03-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01 收藏


各位考生: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对报考我校“三位一体”“复硕培养试点”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成功考生6395人,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026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1058人,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76人,护理学专业2112人,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1126人,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697人。经学校审核,共有3922人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

资格审核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

小学教育(师范)

80

794

学前教育(师范)

62

640

特殊教育(师范)

55

302

护理学

54

1059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90

687

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90

440

备注: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报名”或“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本人资格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00。网上缴费请仔细阅读缴费须知,并准确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后放弃考试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公告期为:3月28日―4月316:00。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65193。纪检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特别提醒: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保留对“三位一体”、“复硕培养试点”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