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成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成人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
第六条 校址:东校区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
西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第七条 历史沿革: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迄今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
第八条 办学条件及成就:学院占地总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4.7亿元。学院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81个,教学用计算机2128台,语音室816座,多媒体教室4318座,仪器设备总值4584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98万册,电子图书38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1512种,电子期刊3600余种;电子阅览室400台座。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3%,博士和硕士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2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常年聘请十余名外籍专家驻校任教,另有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其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人。由于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成绩比较突出,在1996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山东省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综合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山东省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09年成人高考面向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及学制 |
|||
脱产 |
学制 |
业余 |
学制 |
|||
专科起点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管理类 |
30 |
2年 |
||
汉语言文学(文秘) |
文史、中医类 |
20 |
2年 |
|||
旅游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20 |
2年 |
20 |
3年 |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类 |
20 |
2年 |
20 |
3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30 |
2年 |
|||
舞蹈编导 |
艺术类 |
80 |
2年 |
|||
高中起点专科 |
舞蹈表演 |
艺术(文) |
100 |
2年 |
||
舞蹈表演 |
艺术(理) |
20 |
2年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类 |
50 |
2年 |
30 |
3年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类 |
50 |
2年 |
30 |
3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类 |
40 |
3年 |
|||
文秘 |
文史类 |
40 |
3年 |
|||
会计 |
文史类 |
40 |
2年 |
40 |
3年 |
|
会计 |
理工类 |
40 |
2年 |
40 |
3年 |
|
市场营销 |
文史类 |
40 |
3年 |
|||
金融保险 |
文史类 |
40 |
2年 |
40 |
3年 |
|
行政管理 |
文史类 |
40 |
2年 |
40 |
3年 |
|
旅游管理 |
文史类 |
40 |
3年 |
|||
物业管理 |
文史类 |
40 |
2年 |
40 |
3年 |
|
法律事务 |
文史类 |
40 |
3年 |
|||
主持与播音 |
艺术(文) |
40 |
2年 |
40 |
3年 |
第四章 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条件:高中毕业及其同等学历可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应届及往届专科毕业生可报专科起点本科。
第十一条 报考办法: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凭网上报名序号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毕业生待遇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鲁价费发(2003)85号文的标准收费。脱产:文科每生每年3400元;理科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6000元。业余:文科每生每年1200元;理科每生每年1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2600元。
第十四条 毕业生待遇:凡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1999896 82968807
通讯地址:东校区 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邮编:250103
西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邮编:250014
网址:http://www.sdyu.edu.cn http://jpkc.sdyc.edu.cn/jwc/sqcj/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