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507.33万元,图书9.3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备注 |
56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601 | 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与环境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670107 | 装饰艺术设计 | 三年 | 文理 | |
540601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701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三年 | 文理 | |
560101 | 建筑设计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单独招生 | 三校生 |
560201 | 城镇规划 | 三年 | 理工 | |
56040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560502 | 工程造价 | 三年 | 理工 | |
560504 | 工程监理 | 三年 | 理工 | |
560702 | 物业管理 | 三年 | 理工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604900499
传 真:024-2389423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E - Mail:lncj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