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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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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的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 2018-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37 收藏

1、文理科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表演专业采用校考的术科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术科成绩。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表演专业: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统一按照校考术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其他艺术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统一按照综合分排队、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其中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5)具体同分情况下录取方式详见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