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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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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16-2379161

官方网址:http://www.scavtc.com/ http://zsjyc.scavtc.com/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2-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72 收藏

一、总则

为保证2020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部委码:14411

(三)在川招生代码:5198

(四)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3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八)办学性质:民办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中等职业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类)、普高类(普通文理、艺体)考生;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358:0020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cavtc.com),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顺序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考试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根据学校制订并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的综合测试命题方案、组考方案,组织完成考试工作。加强试题保密、考务管理,使命题、考试、领取试卷、评分等各环节规范有序。

(一)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1)考核形式:笔试(闭卷);

(2)考核时间:150分钟;

(3)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5)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题,试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A、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2)考核时间:待定;

(3)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详见我校各专业《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大纲》),总分200分。

B、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2)考核时间:待定;

(3)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详见我校各专业《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大纲》),总分200分。

(二)考试地点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涪城区)。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试题由全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 职业技能考核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总分200分。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规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普高类/中职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500分。

4.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可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调整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

6.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申请,逾期学校不再受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依据录取规则进行替补。

八、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5日8:00

至20日18:00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3月23日8:00

至27日18:00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scavtc.com),按要求确定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

另行通知

考生到学校办理考试资格审查手续。

以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为准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30~18:00,技能测试。

另行通知

考生在学校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纪监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另行通知

在学校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另行通知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另行通知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奖助贷

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校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奖、学校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形式,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四)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学生到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转换专业。

本章程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379161(传真) 0816-2783999

申诉电话:0816-2363763

学校网址:http://www.sca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