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纽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4-2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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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u] 全国统考 [/u])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u] 上海 [/u]市[u] 浦东新 [/u]区[u] 松林 [/u]路[u] 268 [/u]号 | |
[u]华东师大[/u]校区:[u] 上海[/u]市[u] 普陀 [/u]区[u] 中山北 [/u]路[u] 3663 [/u]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学生需通过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获得报考上海纽约大学资格。学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上海纽约大学将结合高考成绩、学校面试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00,000元/学年[沪价费(2012)018号] |
住宿费标准 | 待定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2235037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2604406 | |
十四、网址 | [url=http://shanghai.nyu.edu/][color=#333333]http://shanghai.nyu.edu[/color][/url]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