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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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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0-84017740

官方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http://zs.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时间: 2008-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799 收藏

  一、 学院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一所美术与设计系科设置齐全的高等美术学府。始建于1953年秋,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迁校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69年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并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6年招收继续教育学生。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

  学院现有造型学院(包括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史系、美术学基础部)、设计学院(包括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数码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设计艺术学系、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家具艺术设计教研室、陶瓷艺术设计教研室、设计基础部)、美术教育系和继续教育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始终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力和应变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设计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学院现有美术学与设计艺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其中美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本科教育共设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博物馆学、建筑学等11个专业,26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设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硕士点,20多个研究方向。

  学院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472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87人,讲师163人。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非学历教育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培训生等。学院现有在校学生 7581人,其中硕士生395人,普通本科生5049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2137人。

  学院现已形成“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占地面积414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为本科教育基地;昌岗校区占地150亩、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为研究生培养基地及继续教育中心。校区建有美术馆、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及符合各系专业特色的教室和工作室、制作间。学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翠竹环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特色凸显,是一所充满艺术氛围和人文精神的殿堂。

  二、2008年招生专业简介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出版、企业等部门及中高等艺术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书法、篆刻、中国画技法(人物、山水、花鸟)、中国传统壁画临摹、壁画材料与技法、环境艺术设计、壁画创作等。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有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艺术电影的视觉美学、古典传统油画技法、古代壁画、当代壁画、现代油画技法及公共艺术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室内设计、质材艺术、技法理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法理论等。

  绘画(插画)专业:本专业方向依托版画专业教学,在教学上与版画、书装两专业方向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贯通,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绘画造型基础和设计基础,具有插画艺术的专业特长和专业设计能力,毕业后能胜任中专、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美术及设计教学、科研、美术创作、应用设计、动画卡通创作、艺术策划的设计与制作等工作。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插图基础、版画、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印刷、插图创作方法、插图角色设计、手工绘本、环境插画、多媒体插画、毕业论文、毕业创作。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美术设计、传媒机构、新闻出版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技法、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摄影、设计基础、书法等。

  雕塑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城建、园林、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雕塑艺术创作和设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泥塑、素描、雕塑创作基础、雕塑材料、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2004年始实行五年制教育。

  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西方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传播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本专业按照“多能一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入学时由系决定分为国画、水彩和工艺三个不同的专业主攻方向。主要课程:

  国画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书法篆刻、工笔意笔花鸟画、人物画、山水画、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水彩方向: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设计基础、书法、广告设计、摄影、国画花鸟、教育实习等。

  工艺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材料工艺设计、设计史、CI、编排、广告设计、书籍装帧、动漫设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的新型艺术设计研究人才。主要课程: 1.基础课: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 图形语言、 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思维表述 、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等;2.专业课:设计概论、图学、设计表达、工程基础、概念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产品整合设计、项目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建筑及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图学、模型基础、建筑结构与造型、环境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⒉专业课: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跨专业设计专题、专业考察与调研报告、毕业设计及论文。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空间视觉设计、网页设计的专门人才。教学由三个板块组成:1.一年级由设计学院基础部负责设计基础课教学。2.二年级起装潢系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二年级课程:图形造型、苹果电脑软件、符号创作、视觉传达基础、卡通形象、文案撰写、商业摄影、广告创意、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观;三年级课程:包装设计、标志文字设计、编排基础、出版设计、商业插画、影视广告、导向及空间视觉设计、营销传播;四年级课程:品牌视觉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计划、设计管理;3.四年级三个课程后,学生自选方向进入广告、平面、空间视觉设计的专业课题研究。四年级下学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家具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1.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模型工艺、建筑构造、家具制造工艺、家具材料学、家具配件造型、人机工程学;2.专业理论课:家具概论、家具设计史、建筑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家具营销理论、系统论、设计策划学;3.专业设计课:木家具设计、金属家具设计、综合材料家具设计、单体家具设计、组合家具设计、家居环境整合设计、公共环境家具系统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新媒体艺术概论、二维、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摄影基础、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光构成、动态机能造形、二维视觉流程设计、网页设计。2.专业课:设计策划、光电子机能造形、光动空间、时空关系、虚幻空间、视频包装、新媒介综合应用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与设计、服装设计表达、图案基础设计等;2.专业课:男装专题设计、快题练习、中国服装史、中国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面料专题设计、专业考察、西方服装史、西方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综合专题、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以平面、立体等视觉材料、工艺媒介进行公共环境装饰艺术创作、设计策划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造型基础课:装饰素描基础、装饰色彩基础、装饰雕塑基础、装饰环境基础等;2.专业造型语言课:外国传统装饰风格、中国传统装饰风格、现代装饰风格、民间美术等;3.专业材料工艺课:陶艺、漆艺、金工、岩彩等;4.专业创作设计课:壁画、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实践、科研、教学、设计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装饰花卉、图案基础、纺织材料、丝网印花、织物组织、计算机辅助设计;2.专业理论课:染织概论、中外纹样、设计策划、市场学;3.专业设计课:装饰面料设计、面料再造设计、织造与设计、传统工艺与设计、服装设计专题、纤维艺术专题、纺织品展示设计、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专业定向考察、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高质量、高品位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陶瓷艺术创作及设计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陶瓷造型技法、陶瓷工艺材料学(制模工艺、泥釉工艺、制釉工艺、烧制工艺)、陶瓷造型设计基础;2.专业理论课:陶瓷艺术史、陶瓷艺术概论、雕塑艺术史;3.专业创作设计课:生活陶瓷艺术设计、装饰陶瓷艺术设计、陶瓷艺术造型创作、建筑陶瓷艺术设计、策划陶瓷艺术设计工作室、市场学、毕业专题创作设计与论文。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够进行商业展示和文化展示设计,具备创新意识,将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传播学相结合的展示设计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广告、CI设计、网页编排、材料与构造、多媒体应用、摄影、展示道具模型、展示照明设计、室内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博物馆、展览馆及大型会展设计等。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专业:培养能从事图片摄影、数字化影像、传媒处理与制作,熟知平面广告、艺术设计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构成原理及艺术表现、摄影机械、暗房、摄影基础及专题摄影创作、三维动画、数字化图像、影视艺术创作(DV摄像与后期制作)等。

  动画(影视艺术)专业:培养从事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动画概论、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动画表现基础、角色与场景设计基础、动画方法与程序、动画形式与风格。2.专业课:设计策划、动画产业化应用、主题动画、角色动画、动态节奏、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创新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基础课: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图形语言、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思维表述、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2.专业基础:1D、2D、3D、4D、Show、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软件、制造工学与材料学、模型工艺与制作、用户研究、优化设计、产品界面与色彩与材料计划等;3.专业课:创造学概论、设计方法与程序、人类工程学、设计策划学、流行色彩学、市场学、经济法规、价值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娱乐玩具类、生活用品类、家具产品类、家电产品类、照明灯具类、电子产品类等。

  建筑学(建筑设计)专业:培养能在设计机构、科研单位与专业院校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与设计研究,具有人文精神、艺术自觉的创新型建筑专业人才,以美术学院的艺术氛围和艺术学科的综合教学资源为依托,强调以批判的精神展开对建筑现象的深度思考与设计创新实践。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制图与模型基础、形态与空间、建筑典例分析与解读、建筑技术基础,2.专业课:当代建筑历史与理论、设计策划、营建与构造、经验与空间、地域性建筑研究、建筑经济与法规、概念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建筑与室内设计、建筑更新与改造、设计实践、毕业设计与论文。

  三、2008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年制 考试科目 所属院系
绘画 050404 中国画 53 4 1、素描(人物写生) 2、色彩(静物写生) 3、创作与创意 国画系
壁画 32 4
油画 60 4 油画系
版画 30 4 版画系
书籍装帧艺术 30 4
插画 30 4
水彩 27 4 美术教育系
雕塑 050405 雕塑 60 5 雕塑系
美术学050406 美术学(艺术类) 80 4 美术史系
美术学(文科类) 10 4 不需参加专业考试
美术教育,师范 150 4 按广东省联考 美术教育系
艺术设计学050407 艺术设计学 60 4 1、素描(人物写生) 2、色彩(静物写生) 3、创作与创意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050408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0 4
装潢艺术设计 90 4
家具艺术设计 30 4
新媒介艺术设计 30 4
服装艺术设计 60 4
装饰艺术设计 60 4
染织艺术设计 60 4
陶瓷艺术设计 30 4
展示艺术设计 30 4 美术教育系
摄影 050416 摄影与数码艺术 30 4
动画 050418 影视艺术 30 4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080303 工业设计 60 4
建筑学080701 建筑设计 30 4
合计   1222  

  1、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美术学(文科类)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进行。

  2、2008年我院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00名(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在单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名额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贫穷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3、除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文科类)考生以外,其余各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专业考试的成绩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4、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美术学,文科类)专业仅面向广东省招生,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就读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院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1、我院2008年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zarts.edu.cn),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219.136.207.145,点击注册,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提交”键,取得预报名号,凭此预报名号在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入报名系统修改资料。网上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08年1月10日—2008年2月9日。

  3、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

  5、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6、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7、确实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报名。

  8、港澳台侨考生在联合招生现场确认时,到我院指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无需在我院网上预报名。

  六、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地 址 邮 政编 码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510260 020-84017740 2月27-28日 3月1日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汕头市衡山路32号 515041 0754-8887614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518002 0755-25114678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528200 0757-86221541
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41号 524048 0759-3183649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茂名市南香小区168号 525000 0668-2995976
郑州市第106中学 (原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450052 0371-68349168 2月14-15日 2月17日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400053 023-68520038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110168 024-24694546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210015 025-58836631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430023 027-85620975
北京徐悲鸿中学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甲10号 100054 010-63533834转(0)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 541001 0773-2856601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市北京西路37号(青山湖校区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330027 0791-8506274
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284号 730000 0931-4638005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53号 410012 0731-8837288
香港 报名地点 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00852-36288711 同联合招生报名时间
考试地点 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4月27日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00853-333611 同联合招生报名时间 4月27日

  1、我院在长沙、沈阳、重庆、郑州、南京、武汉、北京、南昌、桂林、兰州、香港、澳门等地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香港、澳门考生须在当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台湾、海南省考生除外)。

  2、台湾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湛江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时间安排同广东省考生。

  3、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茂名、汕头、深圳、佛山、湛江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深圳考点接受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佛山考点接受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湛江考点接受湛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内的六个考点不接受规定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七、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未组织专业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有另外规定的省份除外),并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院在外省实行文理兼招。

  (2)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

  (3)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1)我院以下专业方向2008年实行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影视艺术、工业设计和建筑设计。其余各专业方向招收文科类考生。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我院划定分数线。

  (4)对专业成绩上线、文化成绩总分排名前50名的考生(不含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同一专业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

  (5)各专业(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2 +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

  (6)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艺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美术学(文科类)执行广东省第二批文科分数线(选考历史),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在综合分减10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各专业的录取(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8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学费: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等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7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建立“奖、贷、勤、补、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5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院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

  6、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贫困生奖学金,欧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贫困生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蔡峣美术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广州美术学院助学金等十多项。奖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至10000元。

  7、广东省政府助学金资助金额:1500元。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每生2000元至8000元。

  十、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要求依时办理入学手续。

  2、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6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同文化联考报名确认时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

  (5)考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二、2008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素描考试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素描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素描3小时。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比例准确,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2.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3.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4.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5.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静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3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SPAN>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创作与创意

  (一)目的和要求

  创作与创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意思维和创作能力,要求考生能运用具象或抽象的手法表现主题内容,掌握基本的构图原理和对主题、形体、色彩综合表现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命题考试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料、水粉颜料、彩色铅笔、炭笔、铅笔、钢笔、尺、圆规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1小时。

  (六)评分标准

  1.理解命题基本准确,构思独到,内容健康;

  2.能较好地把握画面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画面构图基本合理、完整;

  3.能综合运用造型、色彩的表现力。

  昌岗路校区地址(含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昌岗路校区邮编: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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