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15
收藏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47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学院概况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2)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院校,河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院校,河北省教育厅年检连续多年优秀,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河北省职业经理人培训学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三、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23年面向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21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分省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相关规定。
5.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新生报到后,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标准为7人间,收费为1000元/年。
七、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北海路1777号
联系电话:0317-7557996(兼传真)
咨询QQ:3027322047
学院网址:http://www.bhlgxy.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学校名称: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47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学院概况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2)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院校,河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院校,河北省教育厅年检连续多年优秀,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河北省职业经理人培训学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三、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23年面向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21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分省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相关规定。
5.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新生报到后,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标准为7人间,收费为1000元/年。
七、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北海路1777号
联系电话:0317-7557996(兼传真)
咨询QQ:3027322047
学院网址:http://www.bhlgxy.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