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和有志从教的考生,需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专业 | 拟招计划 | 招生省份 | 录取原则 | 备注 |
美术学 |
100 |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青海、云南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 实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 教育协议书》。 |
美术学类 |
60 |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安徽、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 贵州、青海、云南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
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转入至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习。 |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结果为准。
3.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