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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时间: 2020-05-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069 收藏

关于公布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

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考生:

  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的阅卷、输机、核分、划线等工作已全部完成,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凡参加了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均可通过艺术类专业校考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时间为518-617日,我校不再邮寄合成绩格证(成绩单),请考生自行打印成绩信息,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疑问请致电0735-26530532653178(招生计划问题暂不作答,以7月份公布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518

说明:

1.2020年艺术专业录取排序:在学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贵州、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类和舞蹈类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市、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合格];英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省(市、区)规定办理;

2.各省发证比例均按1:4,各专业招生计划要经教育部核定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71日以后)公布详细招生计划;

3.专业满分总分为600分,成绩排名是考生所在省()内排名,不是全国排名;

4.未完成校考专业测试的山东、河北、甘肃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山西音乐、舞蹈和其他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区),将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标准,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5.欢迎专业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