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为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队、足球女队
二、招生范围、公示名额和录取人数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除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及港澳台地区外)招生,安排招生计划40个,各项目专业入围公示人数和录取人数如下:
1.专业入围公示人数(上限数):文化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8人(其中篮球男队3人,足球女队5人(守门员除外));文化需参加统一高考的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35人。35人中文化高考成绩需要上生源所在省二本控制分数线65%以上的12人(其中篮球男队5人,足球女队7人(其中守门员1人) )、文化高考成绩需要上生源所在省二本控制分数线23人(其中篮球男队6人、足球女队17人(其中守门员2人)),按篮球男队、足球女队、足球女队守门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确定公示名单。
2.录取人数(上限数):录取篮球男队5人;足球女队11(其中守门员1人)人。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公示要求的基础上,所有考生(含一级和二级运动员)按篮球男队、足球女队、足球女队守门员分类别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报名条件执行。
1.符合普通高校2018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守门员身高必须170cm以上);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材料,如若因证件和材料未能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将取消本次测试成绩。
四、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先通过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xnu.edu.cn/zsc/gsp/index.asp)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本人于2018年3月27日持相关证件(身份证、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缴费确认和填报意向专业,未经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9:00-3月26日18:00。
五、现场确认、测试安排及成绩排序规则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7日 9: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湘南学院王仙岭校区1号办公楼4楼招生就业处会议室。
现场确认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运动等级证书证明打印件(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和本人近期彩色蓝底免冠2寸照片3张。
2.测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
测试地点:湘南学院王仙岭校区;
测试内容:详见附件。
3.专业成绩排序规则:
1.按篮球男队、足球女队、足球女队守门员分别分开排序,同一项目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则篮球项目考生按“比赛”、“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投篮”、“助跑摸高”的顺序比较各小项得分确定成绩排序;足球项目考生按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能力的顺序比较各小项得分确定最终排序成绩。
2.拟定一级运动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名单时,按篮球男队、足球女队分类别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拟定国家一级(未入围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二级运动员文化成绩须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二本线65%、二本线等级的名单时,按篮球男队、足球女队、足球女队守门员分类别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
六、录取原则
1.拟报考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队者,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无统一测试的省除外)。我校此次测试成绩只适用于2018年高考录取使用。
2.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文化课成绩入围要求情况,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和招生公告栏公示,公示后签订培养协议(培养协议签订时间详见公示公告,逾期不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可以按此次专业测试成绩顺延递补)。签订协议者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再次公示,公示通过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
3.凡是报考我校国家一级运动员(入围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详情见教育部教学司文件)。
4. 凡是报考我校国家一级(未入围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二级运动员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获得上二本线65%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2018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获得上二本线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2018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二本分数线确定均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5.凡是通过我校专业测试并公示通过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公布后请第一时间通知、配合学校做好录取准备,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统一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欢迎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湘南学院。
七、 其它
1.考生参加专业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须遵照《培养协议》中各项规定,有义务和责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3.本简章公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4.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举报电话:(0735)2653030。
5.温馨提示: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专业测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735)2653053(招生办) 2653165(体育学院)
传 真:(0735)2653053 邮政编码:423000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nu.edu.cn/zsc/gsp/index.asp
九、本简章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市)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市)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本简章由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二: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8年3月 16日
附件一:
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摸高:
1.考试方法:考生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录绝对高度。助跑距离和起跳方式不限。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2.评分标准:见表3-1。
(二)专项技术
1.投篮
(1)考试方法:如图3-1所示,在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5.5米为半径所划的弧线上设置五个投篮点(球场两侧0度角处、两侧45度处和正面弧顶),每个点位放置5个球,共25个球。考生须从第1投篮点或第5投篮点开始投篮,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依次投完每个点位的5个球。测试时间为1分钟。要求考生必须在弧线外投篮,球出手前双脚不得踩线,若踩线投中则计为无效投篮,不得分。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每投中1球,得1分,投中20球(含)以上为满分20分。
2.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1)考试方法:如图3-2所示,考生在球场端线中点外出发区持球站立,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考生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①处做右手背后运球,换左手向②处运球,至②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③处,在③处做右手胯下运球后左手上篮。球中篮后方可用左手运球返回③处,在③处做左手背后运球,换右手向②处运球,在②处做右手后转身运球,换左手向①处运球,在①处做左手胯下运球后右手上篮。球中后做同样的动作再重复一次,最后一次上篮命中后,持球冲出端线,考生身体任意部位穿过端线外沿垂直面时停止计时,记录完成的时间。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篮球场地上的标志①、②、③为以40厘米为半径的圆圈。①、③圆圈中心点到端线内沿的距离为6米,到边线内沿的距离为2米。②在中线上,到中圈中心点的距离为2.8米。
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方可运球变向,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运球上篮时必须投中,若球未投中仍继续带球前进,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考生在运球行进的过程中不得违例,每次违例计时追加1秒;必须使用规定的手上篮,错1次,计时追加1秒;胯下变向运球时,必须从体前由内侧向外侧变向运球换手,且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错1次计时追加1秒。
(2)评分标准:见表3-2。
(三)实战能力
比赛
1.考试方法:按照篮球比赛规则,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3-3),独立对考生动作的正确、协调、连贯程度,技、战术运用水平以及配合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必须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五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附件二:
湘南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非守门员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5×25米折返跑
1.考试方法: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依次用手击倒位于5米、10米、15米、20米和25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人测试1次。
2.评分标准:见表2-1。
(二)专项技术
1.传准
(1)考试方法:如图2-1所示,传球目标区域由一个室内五人制足球门(球门净宽度3米,净高度2米)和以球门线为直径(3米)画的半圆组成,圆心(球门线中心点)至起点线垂直距离为男子28米,女子23米。考生须将球置于起点线上或线后(线长5米,宽0.1米),向目标区域连续传球5次,左右脚均可,脚法不限。
(2)评分标准:以球从起点线踢出后,从空中落到地面的第一接触点为准。考生每将球传入目标区域的半圆内(含第一落点落在圆周线上),或五人制球门(含球击中球门横梁或立柱弹出)即得4分。每人须完成5次传准,满分20分
2.运射
(1)考试方法:如图2-2所示,从罚球区线中点垂直向场内延伸至20米处,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横线作为起点线。距罚球区线2米处起,沿20米垂线共插置8根标志杆。考生将球置于起点线上,运球依次绕过8根标志杆后起脚射门,球动开表,当球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凡出现漏杆、射门偏出球门,球击中横梁或立柱弹出,均属无效,不计成绩。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2。
(三)实战能力
比赛
1.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2-3),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必须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五位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守门员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立定三级跳远
1.考试方法:考生原地双脚站立在起跳线后,起跳时不能触及或超越起跳线。第一跳双脚原地起跳,可以用任何一只脚落地;第二跳跨步跳,用着地脚起跳以另一只脚落地;第三跳双脚落地完成跳跃动作后,起身向前走出测试区。成绩测量时,从身体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起跳线内沿。考生可穿钉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4
表2-4 立定三级跳远评分表
分值 |
成绩(米) |
分值 |
成绩(米) |
||
男 |
女 |
男 |
女 |
||
20 |
8.6 |
7.4 |
10 |
7.6 |
6.4 |
19 |
8.5 |
7.3 |
9 |
7.5 |
6.3 |
18 |
8.4 |
7.2 |
8 |
7.4 |
6.2 |
17 |
8.3 |
7.1 |
7 |
7.3 |
6.1 |
16 |
8.2 |
7.0 |
6 |
7.2 |
6.0 |
15 |
8.1 |
6.9 |
5 |
7.1 |
5.9 |
14 |
8.0 |
6.8 |
4 |
7.0 |
5.8 |
13 |
7.9 |
6.7 |
3 |
6.9 |
5.7 |
12 |
7.8 |
6.6 |
2 |
6.8 |
5.6 |
11 |
7.7 |
6.5 |
1 |
6.7 |
5.5 |
(二)专项技术
1.掷远与踢远
(1)考试方法:如图2-3所示,在球场适当位置画一条15米线段作为测试区横宽,从横线两端分别向场内垂直画两条60米以上平行直线作为测试区纵长,标出距离数。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先将球以手掷远3次(允许带手套进行),然后用脚踢远3次(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各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相加为最终成绩。每次掷、踢球的落点必须在测试区横宽以内,否则不计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5。
2.扑接球
(1)考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10个来自罚球区线外射中球门的有效射门球(含地滚球、半高球、高球以及需要倒地扑救的球)。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扑接球评分细则(表2-6),独立对考生进行技术技能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必须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五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三)实战能力
比赛
1.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2-7),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须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五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