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序列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现将我校2017年美术类招生等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1、2018年我校美术类全国招生计划为240人,其中设计学类专业共计划招生210人,绘画专业共计划招生3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① 招生省份
设计学类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甘肃13个省。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甘肃12个省。
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案
以上是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案,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校考情况合理调整,最终以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另预留设计学类计划12名,绘画计划3名。最终预留计划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安排。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
2、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和参加考试。
4、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在四川省招生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各省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或登录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网站报名。
2、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请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swjtu.edu.cn),查询《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如招生简章中未明确,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商定后,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可以兼报。
4、考试报名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每人收取200元。
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划定合格名单
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各省报考人数及校考情况合理调整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以调整后的拟投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划定校考合格名单。各省合格线同分考生,以素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先后位次,确保校考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拟投计划数的4倍。
3、考试成绩通知
2018年4月20日以后,美术类考生可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wjtu.edu.cn查询专业校考成绩与各省(市、自治区)专业校考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文化课成绩: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
C、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1.7
江苏省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不含选考科目加分。
3、录取办法:
A、美术类校考省份:总分=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80%
B、美术类统考省份: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80%
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5人(含)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七、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九、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建筑与设计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招生就业处)
028-66367654 (建筑与设计学院)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zsks@swjtu.edu.cn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美术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详见:http://zhaosheng.swjtu.edu.cn/showarticle_zs.php?actiontype=6&id=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