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称:内蒙古财经学院 国标代码:10139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财经类院校。
(三)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四)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财经类院校,现有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近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实力不断增强。
(五)学科专业:2009年学校本科层次共有37个专业招生,其中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政治经济学5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学科;金融学 、旅游管理2 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旅游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个专业为自治区本科类品牌专业;会计学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2009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共有5个专业招生,分别为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2009年学校高职高专层次共有16个专业招生,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为自治区高职类品牌专业。
二、录取原则
(一)招生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体检原则:我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规则:录取工作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平行分录取及专业安排:投档分数相同的文科考生依次根据其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的理科考生,依次根据其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五)调剂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专业安排由录取软件系统依次确定。
(六)政策性优惠分处理办法: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投档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专业招生语种、分数及其他要求
(一)本科专业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投资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方向)、统计学、统计学(风险管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二)数学单科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慎报资产评估(蒙语授课)、金融学(蒙语授课)、会计学(蒙语授课)、经济学(蒙语授课)、统计学、统计学(风险管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项目管理、资产评估(房地产管理方向)、金融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慎报人力资源管理(蒙语授课)市场营销(蒙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蒙语授课),预科班。
(三)从普通高中招生的高职高专的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四)语文单科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限报汉语言文学专业。
(五)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要求相貌端正。男生身高不足1.70米、女生身高不足1.60米的考生慎报。
四、毕业证书及收费标准
(一)颁发内蒙古财经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民族预科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通过考试全院范围内选择本科阶段专业。
(三)学院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五、其他
(一)本招生章程由内蒙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二)学校网址:http://www.imfe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imfec.edu.cn
学校校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呼包公路1.5公里处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招生咨询电话:0471—3662060 0471—3662070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3662973(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财经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 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