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華學院(原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25年 依據“學測”成績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學校名稱:廣州新華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902
學校地址:
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華美路19號;郵編:510520。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湧鎮沿江西路248號;郵編:523133。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新華學院(院校代碼:13902)的前身是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是舉辦高校中山大學依據教育部教發〔2003〕8號文的精神,按新機制新模式申辦的院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並更名為廣州新華學院。2021年5月,經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學校獲批設立“廣東省博士工作站”;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批准,學校獲批成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22年12月,學校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
學校於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並招生,是一所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已招收十九屆學生,在校生2.5萬餘人。學校現有廣州校區和東莞校區,占地面積2185畝(含配套用地600畝),廣州校區位於廣州市天河區,風光旖旎的火爐山與省會核心區遙相呼應,得天獨厚的便捷交通和優質資源,助力師生夢想成真;東莞校區位於東莞市麻湧鎮,有麻湧河及華陽湖國家生態濕地公園環繞,自然環境優美,山水相映生輝,是求知治學的理想勝地。
學校秉承原母體學校中山大學的優良辦學傳統和理念,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服務社會”為導向,堅持“育人為本、品質第一”的宗旨,著力培養具有優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養、自主創新意識、扎實理論基礎和較強操作能力的“德才兼備,知行合一”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轉設後,學校繼續堅持“學術強校、品質立校、特色興校、開放辦校”辦學理念,堅守本科教育高質量發展生命線,提升新質生產力應用型人才培養支撐力,努力把廣州新華學院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特色鮮明的應用型高校,努力實現“中國需要清華,中國也需要新華”的“新華夢”。
【2025年“學測”免試生招生資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廣州新華學院(以下簡稱我校)2025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免試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具體要求。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畫
招生專業:經濟學、經濟統計學、稅收學、金融工程、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數字經濟、法學、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英語、商務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傳播學、網路與新媒體、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人工智慧、生物醫學工程、藥學、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康復治療學、醫學影像技術、工商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學、行政管理、公共關係學、健康服務與管理、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旅遊管理、資訊資源管理、藝術設計學、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金融科技、眼視光學、互聯網金融、風景園林、智能製造工程、書法學、休閒體育、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學前教育、積體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環境設計。
具體專業情況可查閱以下網址:http://zsb.xhsysu.edu.cn
招生計畫:我校2025年計畫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10人,實際招生計畫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招生專業情況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且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考生,需在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及報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
3.系統報名不收取考生報考費。
(三)填報志願
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填報志願前,考生須認真閱讀系統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簡章,瞭解高校的基本情況、招生專業、自主確定的招生要求、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考生應按高校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志願。
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項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資訊錯誤或填報虛假資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審核及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審核階段
我校負責審核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資格,下載考生資訊及材料,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如考生材料有問題,學校將通知考生更正或補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並再次審核。
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應關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核階段
審核完成後,我校根據考生“學測”成績、綜合情況等進行考核評定並擇優錄取,學校不增設筆試或面試。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考生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數學A或數學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同時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願優先”錄取原則。我校尊重考生興趣與專業意願,只要投檔到學校的考生且符合相關錄取要求的,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進行錄取。
(二)錄取安排:學校於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擬錄取名單,一名考生不能被同一學校多個專業錄取。
考生須於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考生確認後,學校將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徵集志願安排:如學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畫或新增招生計畫,將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
五、新生報到及在校管理
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符合錄取標準的不受限專業。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六、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州新華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七、獎學金制度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八、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0-87065995;0769-82676855
傳 真:020-87065958
電子郵箱:zsuxhjw@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xhsys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xhsys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州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
注: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