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1-1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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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余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3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3个学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9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济南大学2021年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美术与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
济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始建于1987年。在三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强化内涵、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基础厚实、技能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师生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在教书育人、美术创作、设计创新、理论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学院学科体系系统完善,教学体系特色鲜明,学术交流丰富活跃,办学层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在美术和设计教育领域赢得较高社会声誉。目前学院拥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学历培养层次。本科教育现有专业共六个: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研究生教育拥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术型)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近50%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硕士学位者46人。学院聘请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具有“中国工业设计之父”美誉的柳冠中先生任荣誉院长;另外还聘请60多位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行业协会、设计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艺术家、设计师、学者、企业家担任客座教授、双创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打造出跨界协同共享的师资队伍和创新生态体系。学院不断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学体系建设,鼓励老师开展教学改革和实践,开拓创新教学方法,倡导专业跨界融合与创新,探索“项目化教学”、“探究性学习”、“问题式学习”、“案例化教学”等教学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院注重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差异化和个性化教育,以科学的行业、产业和社会需求为主导,重视实践和创新,培养具备扎实基础,学术涵养,创新精神,国际视野,能够推动甚至引领区域行业发展的复合型高水平应用人才。鼓励学生走出去,通过对外交流、访学等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双创”实践,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截至2019年,学院与3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 定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和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在专业教学、课程内容创新、实习就业、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取得良好效果。学生就业率和就业层次保持较高水平,考研录取率居山东省艺术类院校前茅。学生在国内外各类美术、设计、模特等专业大赛中表现优异,部分优秀学生签约著名模特经纪公司、设计公司和知名企事业单位,学生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生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00余项。2021年,在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重大赛事中,均进入全国决赛,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年来,学院学术交流活跃,科研成绩斐然,服务社会效益显著。近十年来,全院教师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75篇,其中被CSSCI等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论文50余篇;教师先后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3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5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0项、山东省软科学课题5项、教育厅和文化厅级课题35项;完成产业规划、设计扶贫、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创客进社区等横向课题100余项;出版专著专著、译著、教材、画册30余部;教师获得国家及省厅级大展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近百项,获国家专利近200项。学院将继续秉承优良传统,聚焦时代潮流,不忘艺术初心,牢记育人根本,持续把握历史机遇,勇于探索,不断实践,守正出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努力建设高水平的美术与设计学院。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11年,学院秉承“音和乐谐、德艺双馨”的院训和“勤学乐教、敢于担当”的院风,以“高起点、高水平、跨越式”为目标,以打造齐鲁音乐文化为特色,以“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为己任,树立“教学质量为中心、科研提升为驱动、艺术实践为载体”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现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授予权,拥有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音乐学专业2019年获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一支以“泰山学者”、“金钟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获得者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9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32人,外聘专家30余人,形成了职称、年龄、学缘、学历、学科方向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学院下设理论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系、现代音乐系和基础教学部。学院设有音乐研究发展中心、数字音乐制作中心、艺术教育实训中心,拥有专业音乐厅、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琴房、录音棚、数字音乐教室等各类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学院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式,并通过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入“艺术实践学分制”和“以演代考制”,实行“课堂学习、课外训练、兴趣小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院为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各专业在教授理论和表演类课程的基础上,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滚动开设教师培训的相关课程。学院2011年成立“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积极参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济南和山东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学院注重学生创新与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平台搭建,多次走进国家大剧院、山东省会大剧院等音乐厅演出,并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省内重大文艺汇演,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和2017年,学院先后承办山东省第四届、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2015至2019年连续五年以原创舞蹈参加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舞蹈系师生荣登2018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受邀参演201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奋斗吧!中华儿女》;学院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二等奖等标志性奖励。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 专业 | 省 份 | 考 试 科 类 | 计 划 | 专业考试要求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招收唢呐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使用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 |
音乐学(招收笙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大提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音乐学(招收倍低音提琴)(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民族打击乐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音乐学(招收二胡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2 | ||
音乐学(招收柳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
音乐学(招收古筝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音乐学(招收琵琶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中阮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演唱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演奏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5 | ||
音乐学(招收理论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3 | ||
陕西 | 艺术文 | 5 |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音乐学(招收教育方向钢琴主项)(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
音乐学(招收教育方向非钢琴主项)(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
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方向)(师范类)(钢琴调律、古琴制作)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2 | ||
舞蹈学(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使用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 |
河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48 | 使用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福建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广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海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新疆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西 | 艺术文 | 3 | |||
青海 | 艺术文 | 3 | |||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93 | ||
陕西 | 艺术文 | 4 | |||
艺术理 | 2 |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福建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广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
海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青海 | 艺术文 | 3 | |||
新疆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西 | 艺术文 | 3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辽宁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河南 | 艺术文 | 2 | |||
艺术理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