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南昌工程学院
报考常见问题:
一、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即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批次招生规模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普通文、理科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文科生依次参考其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其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北京市承认考生获得的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招生省份均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2、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线,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第十一条处理;
3、北京市音乐学专业: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相应批次投档线,按考生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第十一条处理;
4、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考条件、体检、政审、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执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在彭家桥校区就读。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除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学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对于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校将在入校后组织美术基础测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分数相当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在浙江、上海的录取办法分别按照该省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执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实施阳光高招,在校高招委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791-87728158、18170901088
电子邮箱:zjb@nit.edu.cn、jw@nit.edu.cn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优化生源结构,科学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省份。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为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专科无预留计划。
三、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
为鼓励优秀考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助学金(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助学金奖励办法》)。
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助学体系。
四、通讯联络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招生咨询电话:0791-88126666 传真:0791-88126772
学校网址:http://www.nit.edu.cn
电子邮箱:zjb@nit.edu.cn